中原工学院简介
中原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纺织服装及相关学科特色鲜明,工、管、文、理、经、法、哲、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教学型大学。学校始建于1955年,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2000年划转河南省管理。

学校分龙湖校区、中原校区和西区三个教学区,占地1,610亩。校舍建筑面积68.6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63亿元,共有藏书441.42万册。

学校秉承“质量立校”理念,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丰富、能力突出、素质优良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强,就业质量高,近三年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作为河南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较早的高校,与英国、俄罗斯、台湾等多个国家(地区)名校合作交流的历史悠久。

对于未来一个时期,学校确立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第一步,到2020年,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时,学校要初步完成转型发展的目标,迈上转型发展的轨道,实现由教学为主型大学向教学研究型大学的转变,各项办学指标和数据基本达到更名大学的要求。第二步,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时,学校成为博士授权单位,3-5个学科获博士学位授权并进入国内学科评估排行榜。学校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在我省高校中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更加凸显。第三步,到2050年,我国全面实现现代化强国时,学校建成国内一流特色骨干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简介
中原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于2009年9月由原土木建筑工程系更名而成,学院现设有土木工程系、建筑系、建筑工程管理系、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系4个系和1个基础力学教学部,并设有工程结构与岩土工程研究所、工程力学研究所和中工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等科研与设计机构。

学院重视学科建设工作,土木工程为河南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拥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建筑与土木工程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
学院拥有的力学与工程结构综合实验中心为第六批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为首批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学院现有教职工70余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3人,硕士生导师16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名,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1名,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6名,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6名,校级和院(部)级教学名师各1人。
近年来,学院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余项,省级项目36项;获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出版专著10部,教材40部;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

招聘信息
一、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
二、招聘专业
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力学等相关专业。
三、招聘待遇
中原工学院
2018年引进博士待遇标准修订意见
为贯彻实施《中原工学院“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中原工学院2018年工作计划》,做好2018年博士引进工作,现对我校2018年引进博士待遇标准修订如下。
一、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各项待遇。
二、来校工作后,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三年。
三、学校提供标准为20-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及安家费,分3年平均支付;对于能够提供购房手续者,可一次性支取购房补贴及安家费。其中,购房补贴及安家费基本标准为20-40万元;对于优秀海归博士、紧缺学科博士、拔尖博士,购房补贴及安家费标准可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最高上浮至100万元。
(一)基本标准
20-40万元,视学科、业绩等情况确定具体标准。
(二)上浮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者,购房补贴及安家费标准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上浮,符合多个条件者可重复累计计算上浮标准。
1.优秀海归博士
对于业绩优秀的海归博士,购房补贴及安家费标准上浮10-20万元。
2.紧缺学科博士
对于紧缺学科引进的博士,购房补贴及安家费标准上浮5-15万元。
3.拔尖博士
取得下列高水平业绩条件1条及以上者,确定为拔尖博士。拔尖博士的购房补贴及安家费标准可按照以下原则上浮,可重复累计计算、封顶上浮25万元。
(1)高水平论文
a.发表我校认定的A类期刊论文、SCI论文(JCR大类一区)1篇者上浮5万元;多于1篇者,每篇上浮3万元;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个人为第二作者)。
b.发表SCI论文(JCR大类二区)、SSCI论文、A&HCI论文1篇者上浮3万元;多于1篇者,每篇上浮1万元;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个人为第二作者)。
(2)国家级科研项目
a.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每项上浮12万元。
b.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每项上浮10万元。
c.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后期资助、单列),每项上浮8万元。
(3)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a.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科研奖励主要完成人(前10名),每项上浮25万元。
b.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6名),每项上浮10万元。
c.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名),每项上浮5万元。
四、学校提供免租金周转房供使用三年。
五、学校根据学科、业绩等情况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标准如下:
1.基本标准:6-10万元;
2.对于优秀海归博士、紧缺学科博士、拔尖博士,科研启动经费标准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10万元。
六、引进博士的配偶为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者,按照聘用合同制形式安排至教辅或管理岗位工作。对于高水平业绩特别突出的领军人才和学科学术带头人,学历要求可放宽至普通全日制本科。
七、配备手提电脑一部。
八、对于高水平业绩特别突出的领军人才和学科学术带头人,可提供预留房源供选购,并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另行协商确定购房补贴及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标准。
九、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按本规定执行。对于2018年3月及之后报到博士享受此修订待遇标准,已按照旧的待遇标准签订工作协议者,可重新签订工作协议。
十、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应聘办法
应聘人员请提供本人电子简历(电子简历文件名按照以下规则命名:“博士”+姓名+应聘学院+应聘专业+毕业学校),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中原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招聘邮箱jgxybgs@zut.edu.cn。
五、联系方式
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电话:0371-62506932
学校网址:http://www.z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