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1-09-23 点击数: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原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各班级组成评审小组评定,学院审核,对建筑工程学院2021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进行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卢亚琼
电话:62506933
邮箱:457629964@qq.com
办公室地点:二号实验楼255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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