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1-06-04 点击数: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原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各班级组成评审小组评定,学院审核。2021年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复核工作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卢亚琼
电话:62506933
邮箱:457629964@qq.com
办公室地点:二号实验楼255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年6月3日
中原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建议使用IE6.0以上1024*768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