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 2号)、学校《中原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统筹兼顾,强化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对象
复试分数线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根据全国分数线中A类考生分数线,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全国分数线30分。
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各专业的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二)复试时间
时间 |
复试对象 |
复试地点 |
3月23日 |
第一批 |
远程面试系统 |
3月24日 |
第二批 |
远程面试系统 |
(详细时间安排随复试名单公布)
(三)复试方式
我院2021年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线上面试采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钉钉为备用复试平台。考生进入面试系统后,禁止截屏、拍照、录像,严禁将面试图像等音视频资料上传互联网,违者按作弊处理。
(四)复试流程及要求
1、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上传相关复试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至远程面试系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合格者,由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试,无故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1)身份审查:上传准考证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院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2)学历、学籍审查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学信网)。
②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审查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开《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开《届时毕业证明》)扫描件。
③往届生需提交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电子版。
④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电子版。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向招生学院邮寄相关材料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⑤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电子版。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向招生学院邮寄相关材料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审查
审查考生本(专)科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考生根据学院要求提供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的《中原工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扫描件,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健康状况审查
拟录取考生应到居住地所在的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心电图、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文件要求,招生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并提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扫描件(体检日期应为近一个月内)。
2、在复试开始前,各组负责老师查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并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对考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同时测试候考区考生音频功能是否正常,并检查考生入境画面是否符合面试要求(如身位、着装、光线、环境等)。
3、复试期间,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弄虚作假、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4、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生“作弊”。
5、依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经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有必要的情况下,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6、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和网络远程复试程序,贯彻“安全、顺畅、稳定、严格、公正、准确”的原则,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三部分,满分100分。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力及外语表达能力,独立进行,由外语能力测试小组进行评定。对每名考生单独进行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6-8分钟,当场给出测试成绩,满分20分。
2、专业能力考查:包含两项内容,一是考查专业课程知识,考生选择一个复试科目题库(所选复试科目不能与初试考试科目相同),面试系统随机给学生发送题库题目,学生解答,满分40分;二是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和应变能力等,满分30分。工程管理硕士考生需增加对思想政治理论的考察,从思想政治题库中随机抽题,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成绩。本部分面试题库科目如下:
复试专业 |
面试题库科目 |
加试科目 |
土木工程 |
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或 土力学与基础工程 |
材料力学 结构力学 |
土木水利 |
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或 土力学与基础工程 |
材料力学 结构力学 |
工程管理 |
思想政治理论及管理类综合 |
|
3、综合能力评定:在复试中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社会实践、科研成果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满分10分。
4、思想政治考核:复试时应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
5、对于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参加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的加试,每科满分100分,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笔试在远程视频监控下进行,笔试环节需录音录像,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拍照上传答卷。
7、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20分,专业能力70分,综合能力10分。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最后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处。
8、复试期间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专门记录秘书须对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在复试结束后交由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所有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
9、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相关音视频资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四、调剂要求
1、严格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 2号)等文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要求。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调剂工作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6、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大类调剂。
7、报考专硕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调剂到学硕。
8、未考数学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始科目设置数学的专业,未考英语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始科目设置英语的专业。
五、录取办法
1、按照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7)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者。
六、复试工作其他事宜
1. 咨询联系
电话:0371-62506904,手机:13783564042 刘老师。
2. 监督举报
电话:0371-62506870 张老师
3. 未尽事宜,依照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 2号)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 联系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中原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邮编:450000。
附:第一批次复试名单
建筑工程学院复试名单
序号 |
姓名 |
考生号 |
报考专业 |
1 |
梁泽坤 |
104651411090012 |
土木水利 |
2 |
宋飞 |
104651411090013 |
土木水利 |
3 |
王浩楠 |
104651411090018 |
土木水利 |
4 |
侯梦杰 |
104651411090019 |
土木水利 |
5 |
李明亮 |
104651411090021 |
土木水利 |
6 |
肖扬 |
104651411090022 |
土木水利 |
7 |
何文源 |
104651411090025 |
土木水利 |
8 |
黄学伟 |
104651411090026 |
土木水利 |
9 |
余浩然 |
104651411090044 |
土木水利 |
10 |
邱云超 |
104651411090054 |
工程管理 |
11 |
赵向前 |
104651411090055 |
工程管理 |
12 |
张天宇 |
104651411090058 |
工程管理 |
13 |
蔡洋洋 |
104651411090062 |
工程管理 |
14 |
张力琳 |
104651411090064 |
工程管理 |
15 |
钱春枝 |
104651411090078 |
工程管理 |
16 |
吕明旭 |
104651411090091 |
工程管理 |
17 |
谢德仁 |
104651411090097 |
工程管理 |
18 |
申荟荟 |
104651411090102 |
工程管理 |
19 |
荆浚倡 |
104651411090118 |
工程管理 |
复试时间:2021年3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6:00。